他 用正义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记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王爱华
鲜明的法律观点、严谨的谈吐,对嘉兴市民来说,王律师并不陌生,在嘉兴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在街头法律咨询现场、在建设工地、在农村、在企业,在学校,人们经常能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在街头,不少人能一眼就认出他。在一些市民看来,“王律师”这个称谓已成为了公正、为民说话的代名词。
他,就是被嘉兴老百姓称作“我们的王律师” 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六届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王爱华律师。
帮助弱势群体 铁汉律师也柔情
在嘉兴律师界,王爱华算得上是一名“老兵”了,从基层司法所到律师事务所,他从事法律工作已有二十多个年头,办过的案子也无从计算。
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越久,王爱华越发感到,群众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因为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再加上经济困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得尤其困难,因而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也更为迫切。
当今社会,“时间就是金钱”几乎成了一条准则,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每一个案子都与收入挂起钩来,一边是数额不菲的律师费,一边是急需帮助但又囊中空空的弱势群体,面对这个问题,律师神圣的使命感让王爱华心中产生了倾斜,只要可能,他总会尽力帮助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贫困户等为主的弱势群体。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谈起王律师为80岁的周老汉讨公道的事时,秀洲区某村村民们仍拍手称快。周老伯共育有两子两女,前几年子女分家时,说好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由小儿子赡养。但由于种种原因,老人不得不住在村里闲置的一间破屋里。因为靠近自来水塔,屋里常年进水,有时深达10多厘米,不时有龙虾、小鱼等游进游出,屋里弥漫着一股霉味。除了两个女儿逢年过节送些钱物,老人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有时没米了,他不得不伸手向同村村民乞讨,这样艰辛的日子一过就是7-8年。
看到周老汉遭遇的报道,有打抱不平的村民找到王爱华,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帮周老汉讨回一个公道。赶到周老汉所在的村,几个子女正为赡养老人的事扯皮,不往正题上靠。经在王爱华和他同事的多次交涉下,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再加上摆出详细的法律条款,最终,4个子女达成协议:由大儿子负责修缮老人居住的旧房子并承担百年后的丧葬费,4个子女分别每月拿出50元生活费给父亲,并按比例承担老人的医药费。至此,周老汉原本愁苦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欣慰的微笑。
周老汉事件只是王爱华等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一个缩影。在其创办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是嘉兴市最早设立弱势群体保障部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服务对象主要为孤寡老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困难的当事人等。为了使这项活动更制度化,方便弱势群体咨询,前年,兴嘉律师事务所还在嘉兴市率先制定、实施了“无假日”制度,安排律师每周星期六上午、星期日上午提供法律服务。
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王爱华尽可能少收甚至不收律师费,有时甚至还帮刑期满释放的当事人找工作。曾经受到王爱华帮助的一名当事人的姐姐感慨地说:“现在不少律师一开口就是钱,很少能看到像王律师这样的好心人!否则一个刚刚从监狱释放的年轻人,哪能这么顺利找到工作,真不知道会碰多少钉子,走多少弯路呢!”
《小新说事》是嘉兴最受观众喜爱的一档电视新闻节目,但稀奇古怪的事情也特别多,许多事情往往都要牵涉到比较少见的法律问题。在及时接受栏目组采访的同时,作为随行律师,王爱华每天还要接受数量颇多的“王律师在线”热线咨询电话。
打进热线电话的大部分都是些外来务工人员,由于民工下班相对较晚,许多民工往往要到很晚才打进电话来,到晚上九十点钟还在解答法律问题对王爱华来说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个晚上,他正好感冒发烧,头痛得很厉害。晚上近10点钟,一名因妻子红杏出墙而准备闹离婚的民工打进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扬言要用武力解决此事。了解这名民工的具体情况后,王爱华详细地解答了法律问题,并对这名民工进行谆谆教导。半个多小时过去后,这名民工终于答应冷静地解决问题,而此时,王爱华精疲力竭了。像类似情况,在王爱华担任《小新说事》随行律师后几乎经常会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王爱华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咨询、办理各类法律求助电话、权益受损案件逾万人(次),为弱势群体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在法庭上,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王爱华针锋相对,绝不退缩。但在生活中,王爱华也有温柔的一面。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震惊了世界,从电视上看到灾区房屋大片倒塌,一双双渴望生存的眼睛在瓦砾中渐渐熄灭,王爱华彻夜未眠。在第一时间他主动找到市慈善总会,代表全所捐献5000元钱,希望这点微薄之力能为四川同胞做一点点事情,成为嘉兴市最早向灾区人民伸出援手的单位之一。
维护权益 他和消费者在一起
与商家相比,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面对在消费中发生的一些侵权行为,许多消费者急切需要法律帮助。
王爱华是嘉兴市消协战线上的一名编外人员,无论是每年的3•15维权活动现场,还是消协便民服务大厅,随处可以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从2000年开始,连续十年王爱华担任了嘉兴市、桐乡市、南湖区、秀洲区消协的法律顾问、消协理事,许多案件的办理,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者,王爱华发现,除了刑事辩护等案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碰到的更多的法律困惑来自于日常生活特别是消费过程中。一些消费者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往往合法权益会受到侵害,特别是碰到一些侵权的大型商家,在维权时更是困难重重。
2008年,备受嘉兴市民关注的“消费者‘较真’嘉兴麦当劳”一案终于尘埃落定。台湾消费者许某某因为麦当劳出售的食品实物与宣传品存在一定差异,而将麦当劳告上法庭。最后经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调解,台湾消费者许某某终于从嘉兴麦当劳获得了18元的两杯冰饮费。面对强势的国际餐饮连锁公司,许某某作为普通消费者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人物就是其代理人王爱华等律师。
帮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群众维权,更要让老百姓懂得如何维权。在为当事人讨回公道的同时,王爱华还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传授法律知识。除为上门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王爱华还和所里的律师一起下基层、进社区、到农村,开展了各项活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近日,在王爱华的创导下“嘉兴市消费维权研究会”正在紧张的筹建中,目前,该研究会的筹建已经得到了主管部门嘉兴市司法局的同意并在起草章程和报民政局审批过程中。
由于成绩突出,王爱华本人先后荣获2007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嘉兴市十大消费维权员、嘉兴市消费维权无私奉献奖、2008年度嘉兴市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等荣誉。
承担社会责任 他为政府、群众搭“鹊桥”
由于在嘉兴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以及群众的认可度,王爱华利用这一优势,积极参与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通过详尽的法律解答,让群众解除心中的疑虑,从而也为政府部门解决问题减轻了不少压力。
2007年7月,秀洲区王江泾镇某村因前几年土地流转,将部分土地承包给江苏的树苗种植大户。由于村干部以及农民不了解树苗种植相关技术(也就是树苗出土销售时必须要将部分泥土带走),所以到了树苗出土销售时,数百名村民认为承包户运走了村里的泥土而自发制止,将10多辆运树苗车堵截在村里达三四天,虽经区、镇、村多次调解均无济于事,当地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最后,有村民要求政府干部叫电视里经常出现的王律师来评评理。接到王江泾镇政府的通报后,王爱华立即赶到现场,群众中当即有人欢呼:“我们的王律师来了!”通过王爱华实地的了解,召集了树苗种值户和村民代表并对双方做了耐心地劝导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村民们终于了解了相关规定,最终主动放行车辆,使事件得到了平息。
作为一名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律师,王爱华并没有忘记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王爱华所在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与嘉兴市委党校等单位合作,就《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如何开展村务公开》等题目作了课题研究,从法学角度如何开展农村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利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思考和探讨,撰写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去年年初,兴嘉律师事务所还加盟南湖区生产力服务中心,为企业解决法律上碰到的问题,受到了当地各级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欢迎。
良好的治安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由于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在一些影响稳定的事件中,王爱华通过担任嘉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小新说事》随行律师、“王律师在线”主持人等身份,主动发挥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先后二名犯罪嫌疑人直接向王爱华求助,在王律师的动员劝导并且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去年1月4日下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花鸟港工地发生一起恶劣事件,包工头带人将一名工人毒打至病危。十几天后一名姓王的安徽籍男子通过“王律师热线”找到王爱华,向他倾诉一件令其寝食难安的事情。原来,这名男子就是参与毒打王店镇花鸟港工地工人的男子之一。他说,那天该工地的包工头鲍某的弟弟打他电话,叫他一起去帮鲍某调解一起纠纷,王某就和他们一起到了工地。 “那你应该到公安局去自首,把事情说说清楚,按照法律……”通过王爱华谆谆教导,王某终于放下思想包裹,并约好时间在王爱华的陪同下走进了公安局自首。
投身法制教育 为普法添砖加瓦
2006年10月 嘉兴市委宣传部创办的“南湖讲坛”进社区活动启动,王爱华律师作为首场讲师团成员在百花弄社区开讲“维权与诚信”,他用实际工作中真实案件讲述是在维权路上的经历,从而让百姓如何去维权,如何保全证据。金融风暴还未来之前的2007年8月,王爱华就开始了他的“企业风险防范”的专题讲授,从为王店小家电的企业主到为嘉兴工业园区企业主,从在嘉兴学院为南湖区企业主到在市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主讲解“企业风险防范”,从驻嘉空军某部到市劳教所的法制培训班,从学校的法制课堂到全市的“十八岁成年典礼”上经常会有王爱华的身影。 三年来在南湖讲坛进社区、在机关、在企业、在学校、在部队、在劳教所为社会各界讲解“维权与诚信”、“企业风险防范”、“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法律课32场次。连续三年被市委宣传部评为“百场教育百场宣讲优秀教员”、“南湖讲坛优秀教员”以及市委组织部授予“三星级远教专家”称号。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所的主任,王爱华在建所时就与嘉兴电视台帮忙记者合作开展了定期(即每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进社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3年来风雨无阻的开展了36次(尽尽与电视台帮忙记者)进社区活动,每次均有所里2名律师参加。不包括每年的市、区二级消协的315咨询活动以及主管部门的上街咨询活动。
劝犯罪嫌疑人向警方自首、帮助因财产纠纷而反目的兄弟和好、帮助迷途的少年犯觉悟……在一些人看来,王爱华的这些做法都是浪费时间又不讨好的事。但只要碰到类似事情,王爱华总像兄长、像父亲一样加以劝说,从亲情伦理到法律法规,使当事人深受感染,从而受到教育。“做人要讲良心,做律师更要对得起‘律师’这两个字!”王爱华经常会这样对别人说。作为一名律师,在从事日常法律工作的同时,就应该实实在在为弱势群体多办点实事,这不仅是一名律师良好职业道德的体现,更是一份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