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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嘉所的科学发展之路
时间:2009-09-28

兴嘉所的科学发展之路

----贺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周年暨《兴嘉律师》创刊

 

三年前,王爱华律师领衔创办律师事务所时,就律所名称征询我的意见,我建议取名“兴嘉”,于是便有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三年后的几天,兴嘉所已经发展成为在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兴嘉所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三年内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律所主任王爱华律师的带领下,兴嘉所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年来,我国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而作为律师行业发展基础单元的律师事务所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律所体制从国办到合作再到合伙,体制创新为律所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有效调动了律师的积极性,律师行业迎来了难得的大发展机遇。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探索方兴未艾,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大所、强所,一时间做大做强几乎成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唯一方向。律所之间比的是执业律师的人数、办公面积和创收数额,但是落后于规模扩张速度的管理机制创新却再次成为律所发展的掣肘。单纯规模的扩展并没有对律所发展产生几何效应,更多地在做1+1等于2的数学功课,而没有产生1+1大于2的效果,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整合,反而风险却在不断累积。

 

近年来,一批规模不等的专业所的兴起为我国律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专业甚至专门从事某一法律服务领域的律所迅速崛起,给中小型律所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发展方向。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一些律所最为典型,不仅律所品牌知名度迅速提高,而且律师平均创收水平也不低于大所。

 

但是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规模所还是专业所能够取得成功的往往都是身处大城市的律所。大城市拥有无可比拟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等,而中小城市在上述方面的劣势大大制约了这些地方律所的发展。中小城市的律师和律所对那些大城市同行习以为常的“高端业务”羡慕不已,而且即使当地有这样的业务机会也被大城市的律师和律所“抢”去了,或者说是拱手让给了他们。因为中小城市的律师和律所没有此类业务的经验,他们由此陷入了恶性循环:没有经验--接不到业务--没有机会积累经验--更接不到业务。中小城市的律师和律所不得不在传统业务的红海中艰难打拼,其发展举步维艰。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论是从法律服务的需求还是律师人数上来看,中小城市都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水平的不是大城市的那些大所,因为他们毕竟不能代表中国律师的大多数,中小城市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才是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重心。

 

那么在缺乏各种优势资源的中小城市,律师事务所如何立足和发展呢?兴嘉所和王爱华主任进行了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科学发展之路。我觉得,在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并不是越先进的理念和手段越好,而是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但是在发展问题上,我觉得有一些经验是可以互相借鉴的。王爱华律师从建所之初就开始了探索,他探索成功的很多经验都非常值得同行们借鉴。王爱华律师并不是那种只顾低头做事的人,他经常参加各种论坛和研讨会,通过交流学习借鉴前人的成功经验,再经过实践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他受邀为企业家讲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课程,受到企业家的认可,此举比单个发展法律顾问单位容易的多;此后,王爱华律师还组织律师到企业中去,为企业做“法律诊断”,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另外,王爱华律师还热心公益事业,通过电视台热线电话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方式,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曾获浙江省2007年度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嘉兴市消费维权无私贡献奖,嘉兴市十大消费维权人物等荣誉。

 

借鉴同行的经验,夯实传统业务基础,努力挖掘更多业务领域,这些都是王爱华律师和兴嘉所三年来获得的宝贵财富。王爱华律师和兴嘉律师事务所成功的经验再次证明,只要敢于创新、勇于探索,中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照样可以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光明大道。在兴嘉所成立三周年之际,《兴嘉律师》创刊了,我一并表示祝贺。我相信,兴嘉律师事务所在新的平台上,一定能够百尺杆头更进一步,兴嘉所的科学发展之路也一定会越走越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网”主编  刘耀堂

                20099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