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只为一句承诺
――记市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华
人物小档案:王爱华,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个人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曾获浙江省2007年度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嘉兴市消费维权无私贡献奖,嘉兴市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对许多嘉兴市民而言,“王律师”并不陌生,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在街头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中,不时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从担任消协法律顾问开始,为消费者维权之路,王爱华一走就走了十个年头。这十年间,究竟为消费者解答了多少法律难题、维护了多少合法权益,连他都已记不清了。而这十年的坚持,只为了当初的一句承诺。
与商家相比,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10年以来,王爱华相继担任了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消协理事、法律顾问,他郑重承诺:“要尽自己最大努力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随后,在他创办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弱势群体保障部,重点受理包括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在内的维权案件。10年时间里,在办理日常案件的同时,他尽可能挤出更多时间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无论是每年的“3・15”维权活动现场,还是消协便民服务大厅,随处可以看到他耐心接受市民的咨询。
不管数额多少,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都应得到保护。王爱华为消费者办过许多维权案子,其中尤以台湾人许先生状告“麦当劳”一案最为消费者所称道,2008年年初,嘉兴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引起全国媒体关注的消费者状告餐饮巨头案件。杯口以上的奶昔有七八圈,而实物却只有一圈半,惹起争端的就是麦当劳“酷夏冰饮”广告。台湾人许先生认为,麦当劳误导消费,应向自己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更正不实广告。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在南湖区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许先生对麦当劳提起了诉讼,王爱华就是参与诉讼的主要代理律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本案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侵犯了其人格尊严或其人身自由,因此,许先生要求“麦当劳”向其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予以支持。但尽管如此,王爱华仍未放弃努力,在南湖区消费协、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最后双方终于同意调解,麦当劳退还两杯“酷夏冰饮”饮料的价钱。对许先生来说,虽然最终换来的只是18元钱,但却实现了一次“公益诉讼”。
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维权,更要让消费者懂得在消费时如何维权。近年来,在处理繁忙工作之余,王爱华总会抽出时间,通过南湖讲坛进社区、进企业等渠道,宣传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一些维权法律宣传,使听课者受益匪浅。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王爱华到基层讲课的次数达到了数十次,听课群众逾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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