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于"东方卫视" 浙江嘉兴市董师傅前两天拿到了一张儿子从学校带回的通知,说是如果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负责,董师傅看来看去,就是不敢在这张纸上签字。 董师傅的儿子是在这个学期从四川老家转到嘉兴市培成小学,入学没多久,他收到了学校的一份通知,上面写道:嘉兴市有关保险公司师生平安保险在每年的九月按年投保,因此您的孩子在校学习期间或上下学时,由自己造成或意外发生的伤害事故,都由其监护人负责。董师傅说:“那天晚上硬要我签字,他哭着要我签字,我把这个纸藏起来了。”培成小学副校长告诉记者,今年学校共接收了69名中途转学过来的学生,而这些孩子都没有参加保险,所以他们的家长都会收到这样的通知。浙江嘉兴王店镇培成小学副校长莫文才说:“我们是要他们加强安全教育,我们没有其它目的,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培成小学发出这样的通知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王爱华律师说:“在校期间,学校有过错(而导致孩子伤害)的话,哪怕签字或者不签字都是一样的,学校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