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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华出席了市消协更名为市消保委暨市消保委一届一次全会
时间:2011-03-12
市消协昨更名为“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保委”强势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 昨天下午,“嘉兴市消费者协会”正式更名为“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这也标志着有着20多年历史并早已深入人心的“消协”这个名称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更具政府色彩的“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市消保委主任胡晓云表示:“这也标志着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与作为社会组织的消协相比,消保委将更加强势、更为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3亿元

  市消协成立于1988年,20多年来,消协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深入消费者心中。

  记者了解到,仅去年我市各级消协就受理消费者投诉4666起,处理消费者投诉4658起,解决率为9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亿元。其中重大投诉案件30起,如海宁市消协成功调解了26位消费者的房产消费纠纷,最终促使房地产公司为这26位消费者购买的28套别墅办理了退房手续,退款金额达1.08亿元,其中赔偿金额高达1600万元。

  不仅是处理消费投诉,我市还构建了全覆盖的消费维权网络,据初步统计,全市各级消协建立分会37个,镇消费维权监督站139个,村消费维权监督站1166个,聘请监督员1322个,实现了镇镇有站、村村有点。同时,我市还在一些消费投诉的热点行业建立了联络机构,如在中山保健品市场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还联合保健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南湖区还在美容美发行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等热点事件的解决中,随处可见消协的身影。

  然而,作为一个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益性组织,原有消费者协会的设置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消费者协会”这一名称的沿用,与其履行的职责不相符合。从其机构公设、职能法定和经费保障等基本特征看,消费者协会体现着国家对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志,与一般的社会群众团体有着本质的区别。“目前,全国的消协组织都在更名,从全省的角度看,浙江省11个地市,嘉兴市是最后一个完成更名的。客观上讲,现在行业协会众多,消协实际上是区别于这些社会群众团体,因此消协的更名,其实是在探索与国际消费维权机制接轨,有利于更好地保持消费者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市消保委秘书长金建德说。

  “消费与民生”将成今年主题词

  记者了解到,我市消保委成立后,将以“消费与民生”作为2011年的主题,做好消费引导,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消费环境的健康、和谐。

  今年,在消费维权上,我市也将有许多的创新举措,如我市消保委将与各县(市、区)消保委以联动的方式,对重点商品和洋品牌的售后服务进行消费调查,发布消费满意度报告。同时还将与行业协会合作,深化消费维权,建立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联络站,通过行业自律,开辟消费纠纷解决的便捷渠道。另外,消保委还将和企业合作,对商品开展比较试验。如市消保委将和红星・美凯龙合作,每月一次对商场内的八大类家具和家装材料品牌,进行消费调查和性价比试验活动,以指导消费。

  “月月3・15”活动也将使得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据了解,市消保委将通过每月15日的“月月3・15”活动,对严重侵权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曝光,解决一些商家的不良经营行为,解决一些行业存在的消费投诉突出问题。今年前两个月的15日,市消保委就对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