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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消费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时间:2007-03-16

他为消费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摘自于2007年3月14日<嘉兴日报>第12版

――记消费维权无私奉献奖获得者、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华

 

在嘉兴律师界,有这样一名律师:连续8年,他义务为嘉兴市消费者协会提供法律帮助,接受消费者各类咨询逾万人次,他以娴熟的法律业务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他以律师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公众的赞誉。这名律师就是嘉兴市消费者协会理事、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六届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王爱华。

与商家相比,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面对在消费中发生的一些侵权行为,许多消费者急切需要法律帮助。王爱华是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者,在近20年的从业经历中,他深刻地感受到,除了刑事辩护等案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碰到的更多的法律困惑来自于日常生活特别是消费过程中,一些消费者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往往合法权益会受到侵害,他们更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2000年,王爱华担任了桐乡市消协法律顾问,随后,他又成为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消协理事、法律顾问,在他创办的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还成立了弱势群体保障部,专门受理包括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在内的维权案件。近8年时间来,在办理日常案件的同时,他尽可能挤出更多时间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无论是每年的315维权活动现场,还是消协便民服务大厅,随处可以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运用法律武器,为消费者维权

近年来,王爱华接受咨询、办理的消费者求助电话、权益受损案件已无法统计,许多案件的办理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00182117日左右,某镇居民蒋某带着7岁的儿子来到该镇菜市场买菜,一切都看似那么平静。但正在挑菜时,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一辆无牌无照的电动车快速驰进了菜场,并冲向她7岁的孩子。一切都来得那样突然,就在一瞬间,孩子就被撞倒并压在了载满面粉的电动车的车轮下。孩子送到医院后,虽经全力抢救,但仍于两天后死亡,在和菜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蒋某夫妇将某镇菜市场告到了消协。

看似一桩简单的案件,但却出现了许多争议的地方:蒋某携子在菜市场的买菜行为是否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呢?菜市场在法律上是否算得上是经营者呢?蒋某上菜市场选购菜的行为是否与菜市场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呢?这些疑点决定着蒋某夫妇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到这一案件后,王爱华立即投入到了繁忙的走访、取证工作中,通过层层剥茧似的分析,王爱华认为菜市场没有执行该菜市场定下的“不允许一切辆在场内行驶和推行”的规定,在管理中存在一定的失职,致使蒋某夫妇遭受了丧子之痛。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对菜市场与蒋某夫妇的调解,王爱华终于帮助蒋某夫妇取得了菜市场近20万元的赔偿金,让他们受伤的心灵得到了稍许安慰。

 

               坚持伸张正义 ,为维权工作者维权

除了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王爱华还运用法律武器,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维权人维权。

去年11日,嘉兴当地一家媒体刊登了一篇题为《桶装饮用水质量堪忧》的文章,该文通过暗访纯净水市场,点名了一批存在质量问题的厂家。此文刊登后,嘉善县的一家纯净水厂认为该文章损害了它的名誉,并造成了经济损失,于当年314日向法院起诉,将消息作者告上了法庭。本来是为消费者着想,披露饮用水水质问题,谁知却被告上了法庭,文章作者颇生尴尬。接受此案后,王爱华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认为,《桶装饮用水质量堪忧》一文作者撰写的文章,是对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流通领域质量检查中,饮用水水质量存在问题的回顾性报道,该文的原始材料有据可证,内容基本属实,且文章作者撰文的主观意图是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并非无中生有贬损他人。同时认为,嘉善某饮用水厂提供的检测报告等,尽管也是合法证据,但与被告文章所表述的内容产生于不同的时间和场合,与被告文章所依据的原始材料并不矛盾,不能据以否定被告文章反映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通过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论辩,最终法院判决某饮用水厂败诉。

 

               参与法律宣传,加强公众普法

许多关心南湖讲坛的市民都对王爱华的讲课留下过深刻的印象。近年来,在处理繁忙工作之余,王爱华总会抽出时间,通过南湖讲坛上课、进学校、进社区等渠道,宣传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一些维权法律宣传,使听课者受益匪浅。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王爱华到基层讲课的次数达到了数十次,听课群众逾万人次。

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维权,更要让消费者懂得在消费时如何维权,近年来,王爱华根据自己经办的或者参考一些经典的消费者维权案件,撰写了一大批关于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文章、专业论文,其中多篇还在省级以上的杂志上发表,其中《简论消费者的环境安全权》、《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一只馄饨一场诉讼》等论文刊登后,在消费者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去年,他所著的《论精神损害赔偿》一文在中美两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公益诉讼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后,引起了国内外法学专家的关注。

目前,王爱华已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影响性诉讼》杂志编委。